尉犁达西冀银村镇银行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根据《财政部 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)及《财政部办公厅 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》(财办会[2022]21号)的工作要求,现将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受理信息

我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受理函证业务,来函可使用邮寄、跟函方式送达,暂只接受纸质函证。

序号

受理银行

受理部门

联系方式

投诉电话

联系地址

1

尉犁达西冀银村镇银行

营业部

0996-6861601

0996-6861611

新疆巴州尉犁县团结路万和幸福步行街A5-103、109号

 

二、受理要求

(一)《银行询证函》需采用《财政部办公厅 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21号)要求的格式,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;

(二)《银行询证函》必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,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预留签章保持一致;

(三)函证同一个企业多个账户,且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不同的,询证函应当将多个账户的预留银行签章全部进行加盖。

三、跟函所需资料

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,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询证函回函接收介绍信、跟函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。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、跟函人员姓名、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。

四、回函服务收费

函证业务收费按照《尉犁达西冀银村镇银行服务收费价目表》执行,业务办理过程中贯彻落实服务三农、支持中小的市场定位,对企业暂免收函证费用。

五、回函用章

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用章为受理部门的业务专用章。

如有疑问,请致电我行函证业务受理部门咨询。

特此公告!

尉犁达西冀银村镇银行

2023年1月29日